[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点击“亚洲28365”在线访谈,本次访谈的主题是“推进便民服务春风行动,扎实贯彻《纳税服务规范》”。我们邀请了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蔡莉萍、地方税务局一分局局长黄继明、地方税务局征管科技处副处长范晓刚、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副处长葛惠琴、地方税务局税政二处副处长赵森、地方税务局税政二处副处长赵森等嘉宾。 欢迎大家踊跃提问,积极参与。[2015-4-14 14:3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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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蔡书记,请您向大家介绍一下镇江地税系统为什么要举办这次在线访谈活动?[2015-4-14 14:3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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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莉萍]:
今年以来,镇江地税落实上级部署,围绕简政放权、服务发展、国地协作、提质增效4个方面,推实招,出细招,创新招,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总局在去年《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以下简称《规范》1.0版)试行成效日益显现的基础上,结合运行过程中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对《规范》1.0版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完善和提升优化,推出了《规范》2.0版和2.1版。新版按照“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的要求,将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的规范税务人。同时,省局也根据规范的新变化,将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及时修订,以苏地税规〔2015〕1号的形式通过地税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告,及时让税务行政相对人知晓。我们今天借助亚洲28365在线访谈这个平台,就是希望能进一步宣传我们的服务举措,更加广泛的收集纳税人需求,以提高我们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欢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参与这次活动。
[2015-4-14 14: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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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张会计]问:
请问今年的便民服务春风行动又有什么新的举措? [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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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继明]:我局将持续深化开展“220服务行动”,助力“便民服务春风行动”。一是要多渠道征集纳税人合理需求,要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发放纳税人需求征集表、依托市局12366热线和在线咨询、委托商会和行业协会等方式,进行纳税人合理需求的征集。具体了解新常态下纳税人对地税机关的新要求、新期待,并进行分析、汇总整理。按照涉税宣传需求、咨询辅导需求、办税服务需求、权益维护需求对征集到的纳税人合理需求进行分类,并开展有效服务。二是以贯彻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为契机,为纳税人提供更优的服务,运用创新思维和办法,优先采用电话、网络、信函、短信、媒体等远程服务方式开展对纳税人的纳税服务;能在办公场所办理的服务事项,不采用到户服务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对采用远程服务无法解决的个性化疑难复杂事项,以及纳税人提出到户服务需求并有明确服务内容的,各服务小组可进行到户服务。对工作中存在的需市局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工作组填写“220服务行动”转办台账,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专家组集中力量研究解决。运用创新思维和办法,在总结与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服务方式,采用诸如组团式服务等方式,统筹税政、征管、纳服各方力量,积极推动部门协作,建立长效服务机制;开展点对点式服务,采集服务对象提出的涉税问题;推广行业性服务,对不同行业中的代表性企业开展服务,由点到面,点面结合,寻找为纳税人服务新途径,真正做到为纳税人排忧解难。[2015-4-14 14:3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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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热心人]问:
我们不大清楚,纳税服务2.0及2.1版与1.0版有什么升级和改进? [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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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继明]:《纳税服务规范》2.0版及2.1版与《纳税服务规范》1.0版相比,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了升级改进:一是贯彻依法治税,所有规范均依法依归进行梳理和完善;二是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下放部分审批权限;三是充实完善内容,新增和补充了相关业务;四是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缩短事项办理时限,优化办税流程环节;五是强化权益保护,注重服务小微企业等纳税群体。
《纳税服务规范》2.1版是根据季度更新纳税服务规范的计划,在《纳税服务规范》2.0版的基础上升级完善,吸收纳税人和各地税务部门意见建议,充实新发布税收政策内容,形成了2.1版,4月起在全国推行,充分保证纳税服务规范与税收政策的一致性。[2015-4-14 14:3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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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炒股达人]问:
想咨询下镇江这边基金费方面对企业有什么减免优惠么? [N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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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惠琴]: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对小微企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苏财综〔2015〕2号的文件精神,
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纳税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是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征防洪保安资金,对其他企业按现行标准减半征收防洪保安资金。免征防洪保安资金的小微企业范围,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
三是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属于2015年1月1日后新注册登记的,自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属于2015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自2015年1月1日起3年内,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关心。[2015-4-14 14:3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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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怕怕]问:
企业信用“红黑榜”,一般是怎么评的啊?具体会公开么?通过什么形式呀? [NO.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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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继明]:这位纳税人关心的问题,也是我们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首先,今年我们创新采用全省统一的系统软件进行评定,确保评定工作的客观公正;其次,我们仍然采用国地税联合评定模式,加强数据交换和比对;再次我们的评定工作已基本完成,共评出A级纳税信用等级户六千四百余户,将在四月份对社会进行公告。纳税人如果想了解自己的纳税信用等级情况,可以到税务机关进行查询。同时我们将根据纳税人需求,可以提供纳税信用等级的书面证明。[2015-4-14 14:3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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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剪刀手]问:
我们小企业经常要面对国地税两个机关,的确感觉负担有点大,你们在这方面有什么服务举措吗? [NO.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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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继明]:今年我们镇江国地税将进一步健全协作机制,深化协作内涵,进一步加大信息交流和共享力度,降低税收征纳成本。具体来说,今年将建立国地税联合为纳税人维权的工作机制,搭建国地税联合维权的工作平台。在办税流程方面,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三为一,统一国地税税款划缴协议书、统一国地税新办纳税人告知书、做好营改增扩面行业的委托代征工作,进一步减少纳税人两个部门重复跑的情况。[2015-4-14 14: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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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同是镇江人]问:
想问问现在的网络时代,你们有没有一些相应的纳税服务新举措? [N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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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继明]:我们镇江地税除了做好本职服务工作的同时,还在部分地区试点开展税收宣传“微”模式,通过微信发送《涉税信息月报》,自创税宣动漫和短片,充分借助各地自媒体对外发布,将这些平台作为税收宣传的新阵地,更好的服务纳税人。[2015-4-14 14:4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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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匿名]问:
请问一下近期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是不是又有了新的变化? [NO.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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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惠琴]: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文件的精神,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2015-4-14 14:4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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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哈哈]问:
发票真伪如何区别啊,是看盖章么? [NO.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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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晓刚]:这位纳税人您好,对于镇江地税的发票,您如果想查询真伪,可以登陆地税网站-网上办税厅-发票查询栏目,输入发票号码、代码、开票时间、金额等信息后,即可查询得知。
发票的真伪包括纸质发票的真伪和电子信息的真伪,在现阶段发票管理的模式下,发票纸张是采取防伪印刷技术的,在保证纸质真实的基础上,同时要满足电子信息的全面匹配。随着发票的电子化推进,纳税人取得的发票真伪鉴别将主要取决于与电子信息的全面吻合。[2015-4-14 14:5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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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高手]问:
请问你们有网络、微信平台这些么?可以方便我们咨询或者查看最新动态的途径呢? [NO.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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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继明]:尊敬的纳税人,我们地税网站在工作时间有在线咨询栏目,您可以直接登录进行咨询,同时,您遇到涉税问题后,还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12366-2,将有工作人员为您服务。[2015-4-14 14:5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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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言1]问:
镇江国税地税发票真伪查询方式 [NO.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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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继明]:这位纳税人您好,对于镇江地税的发票,您如果想查询真伪,可以登陆地税网站?网上办税厅?发票查询栏目,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开票时间、开票金额等信息后,即可查询得知真伪。您也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12366-2热线或者登陆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网站“在线咨询”栏目进行咨询,将有座席人员为您耐心细致的解答。对于镇江国税的发票,请咨询国税机关或者拨打12366-1热线。[2015-4-14 15: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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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天天向上]问:
听说小企业还有折旧优惠,这个是怎么算的?需要申请么? [NO.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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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森]:为提高企业加大设备投资、更新改造及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促进我国制造业实现转型升级,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201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方案。
新政明确了以下规定:
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在管理方式上,为进一步简化程序,减轻纳税人负担,加速折旧新政采取事后备案管理。但为了能够及时准确了解企业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的实际情况,要求企业在预缴申报时报送《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2015-4-14 15:0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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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可可利人]问:
镇江这边房产税啥时候开始执行啊? [NO.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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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惠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的相关规定,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但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纳房产税。
如果您想提问的是面向个人住房征收的房产税,目前该政策仅在上海和重庆试点,在全国推开的改革方案国家尚在研究之中。
您如果有具体的涉税问题,可以拨打12366-2热线或登录地税网站在线咨询栏目进行咨询。[2015-4-14 15:0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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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轻舞飞扬]问:
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有了更大幅度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我想具体了解一下? [NO.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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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森]: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发挥小型微利企业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将小微企业减半征税范围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下纳税人。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所得税方式,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享受优惠政策时,可以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无需税务机关事先审核批准和专门备案。[2015-4-14 15:0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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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鞠小姐]问:
听说地税近期机构改革,能不能介绍一下,近期改革的情况? [NO.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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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晓刚]:本轮征管改革在前几轮推进专业化管理的基础上,继续遵循“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实施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的目标,按照“有利于依法行政和税法遵从、有利于提高效率和两个减负、有利于明确责任和条块协调、有利于组织收入和级次划分”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将对相对人的事务管理和组织内部的行政管理职能进行重新配置,缩短管理链条,重点实现“纳税服务标准化、基础管理集约化和风险应对专业化”。
镇江市局设立二个专司税源基础管理职能的分局和二个专司中等风险应对职能的分局;
基础管理局为市区第二、第三税务分局,其中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市区金融企业、京口范围内所有纳税人的基础管理,第三税务分局负责润州区及三山管委会范围内所有纳税人的基础管理。
中等风险应对分局市区为第四、第五税务分局,其中第四税务分局负责第二基础局辖管企业的中等风险应对;第五税务分局负责第三基础局辖管企业的中等风险应对。
第六税务分局负责新区范围内所有纳税人基础管理和中等风险应对。
第一税务分局负责的纳税人办税服务范围、内容保持不变。[2015-4-14 15:1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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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掌柜]问:
想请问下自家的车库准备用来开个小超市,这个税收怎么收,新政策有没有新的变化啊? [NO.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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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晓刚]:这位纳税人您好,如果你的营业执照是个体工商户,我们地税部门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模式有两种,一是对达到建帐建制条件的纳税人,采取查帐征收模式,二是对不符合建帐建制条件的,采取定期定额管理模式。对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的前三个月,纳税人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经营情况及应纳税款,三个月期满后,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的申报情况,结合行业、地段等经营要素,对个体工商户的每月营业额进行核定,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的核定定额,每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定额如果在3万元以下,将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免征相应税款。
你利用自家的车库开个小超市,应该属于国税的征管范围,由国税机关核定月营业额,具体细节可以咨询国税机关。[2015-4-14 15:1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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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创业者]问:
本人是一名小企业主,现在中央都说要减轻我们的负担,不知道你们地税部门是怎么做的? [NO.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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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惠琴]:今年,镇江地税将全面启动“小微企业减负行动计划”,在税收宣传、纳税服务、审批管理、政策分析等工作措施进行一系列“提档升级”,着力打通服务小微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将小微企业扶上马,再送一程。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改进涉税审批流程,减轻小微企业的办税负担。完善“先批后审”的税务行政审批制度,将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事后监管,还责于纳税人。同时,还将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实行即时即办制度,提高窗口工作效率,进一步减少小微企业办税成本。
二是规范自由裁量基准,减轻小微企业的处罚负担。在公正执法中注入更多“人性化”元素,将不可抗力和税务机关原因导致的税收违法行为纳入不予处罚范围等。
三是加强纳税宣传辅导,帮助小微企业运用掌握政策。全面梳理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列明各项优惠项目的文件依据、资格条件、优惠内容和执行期限,汇编成册,在地税网站进行公告,便于纳税人查阅使用。为了帮助更多“创客”理解运用优惠政策,我局今年计划把“纳税人学堂”开进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高校,举办“创业税收伴你行”讲座,让创业人群知晓政策、用足政策、用好政策。
四是强化政策执行分析,积极向上级部门建言献策。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我局将同步统计分析小微企业的规模变化和减负成果,从宏观、微观层面,客观评估小微企业税费政策落实效应,研究改进扶持政策和纳税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向上级地税机关和本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为小微企业争取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五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健全执法风险内控机制,全面实行“税源管理事项清单”制度,促进所有执法人员依法依规,维护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2015-4-14 15: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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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小笨笨]问:
请问都有啥最新优惠政策及服务举措?针对个人还是企业的? [NO.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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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继明]:正如我们前面讲过的,我局将持续深化开展“220服务行动”,助力“便民服务春风行动”,借助各类平台,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服务。今年以来,国家针对小微企业推出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您可以拨打我们地税12366-2热线或者登录地税网站,我们的座席人员将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为您做出细致周到的解释答复。[2015-4-14 15:2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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