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亚洲28365”在线访谈。本次访谈的主题是“以精细管理促效能提升”。
从199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至今已经有22年的发展史,这其中,我国住房公积金事业取得了迅速的发展。经过不断的探索实践,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也逐步从无发展到有,从粗放发展到精细,有力地推动了住房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住房制度的不断深化使个人住房逐步商品化、市场化,职工要解决自己住房的资金来源,主要靠职工工资的积累、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和个人住房贷款。相比之下,住房公积金具有独特的、长期稳定的、难以替代的作用。[2014-9-17 14:3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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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近年来,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制度保障、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的工作主线,坚持“便民、亲民、利民”的服务理念,主动开拓进取,强化规范管理,统筹协调发展,提升服务效能,不断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打造“阳光公积金,安居惠民生”特色服务品牌,有效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功能。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张跃明等嘉宾来到现场与各位网友进行交流,欢迎网友积极参与互动提问。[2014-9-17 14:3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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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跃明]:
各位在线的网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能借此机会,通过网络平台与广大网友进行互动交流。住房公积金是关系到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如何用足、用好职工的安居钱,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是我们的职责所在。2014年,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服务效能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坚持“制度保障、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的工作主线,围绕“便民、利民、亲民”的服务理念,突出“三个强化”,即突出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实现“四项目标”,即实现做大收入“蛋糕”、提升“管服”运行整体效能,创新和丰富服务载体、推进服务网点建设;打造“阳光公积金,安居惠民生”优质品牌,实现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新提升、新跨越。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颁布实施7年来,我市在贯彻落实办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当前我市正处在“稳中奋进、改革创新”的大背景下,机遇与挑战并存,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更加需要全体市民的积极参与。希望广大网友能够踊跃提问,为住房公积金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出谋划策!谢谢大家!
[2014-9-17 14: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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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海军少校]问:
我是长城大酒店的员工,过去未改制前,单位帮我们交了住房公积金,但改制后,没有交,我们现在要拿,却拿不出,要么买房,要么拆迁,这些与我都无关,我怎么办?静候领导佳音! [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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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广]:住房公积金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一种义务性、互助性并附有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是通过“个人存储,单位资助”建立的一笔属于职工个人的住房保障性资金。专项用于职工及其家庭购、建、大修自住住房。除涉房消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外,职工退休时可一次性提取全部存储余额。为解决我市年龄较大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实际困难,我市有项温情惠民政策,“凡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一次性提取缴存在我市的存储余额”。此项政策的提取公积金职工年龄要求比在职职工整整提前了10年。[2014-9-17 14:3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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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小苹果]问:
请问下:在南京交的的公积金,在镇江买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么? [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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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婷婷]:网友您好:
若您已婚,您的配偶或者父母在镇江市正常足额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您配偶或者您与父母共同购买自住住房您是可以在镇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如您单身,也未与父母共同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缴纳在南京市的是不可以在镇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2014-9-17 14:3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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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老将小卒]问:
丹徒区的企业(主要是原国企改制企业)不交住房公积金,企业说是区政府的文件规定可以不交。
是否正确? [N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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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广]: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国家相关部门对《条例》中“在职职工”的范围作了明确,根据《条例》、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指标解释和劳动保障部有关规定,《条例》所称在职职工,是指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 (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 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
你可以将自身的实际情况对照上述国家的法规政策,是否符合缴存政策要求。[2014-9-17 14:3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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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秋叶满地飘]问:
因工作调整,我刚刚接手单位公积金这块工作,有些问题想咨询一下: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如何确定啊? [NO.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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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广]:按省相关规定,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职工各12%,企业单位缴存比例为单位、职工各8%--12%。[2014-9-17 14:4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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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koiu1234]问:
我们单位有新进的员工,除正常缴纳公积金以外,还有什么政策吗? [NO.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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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广]:单位新进员工除正常缴纳公积金外,没有其他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但有一项房改配套政策可能是你关心的问题,即1998年12月1日后首次参加工作的职工(房改称为新职工),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为新职工按月发放货币化住房补贴,纳入公积金账户统一管理。[2014-9-17 14:4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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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songjiajun]问:
听说有一部分人可以享受补充公积金政策,要满足哪些条件呢?谢谢 [N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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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广]:我市的补充公积金是配套吸引和扶持人才方面的政策,下列人才单位可以为其办理补充住房公积金: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市学术技术带头人;
(3)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4)省“333工程”培养对象;
(5)省市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技师);
(6)市“331”行动计划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2014-9-17 14:4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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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一米]问:
我想自己交公积金可以吗?一定要由单位交吗? [NO.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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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广]:住房公积金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共同逐月缴存的具有义务性、互助性的长期住房储金。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由单位代扣代缴,目前我市尚不能以个人名义设立缴存账户。[2014-9-17 14:5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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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qianyangsheng]问:
公积金月缴存额有上、下限吗?2012年度上、下限金额是多少?2013年的有没有新的规定出台? [NO.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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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广]: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控高保低”的政策,具体缴存额有上下限金额限制,2012年市区的缴存额上限为2736元,缴存额下限为228元。2013年市区的缴存额上限为3000元,缴存额下限为264元。[2014-9-17 14:5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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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我本善良]问:
请问:婚后打算买套房,第一套房,只有老婆有公积金,老婆是教师。请问老婆的公积金最多能贷多少万,利率多少。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NO.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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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婷婷]:网友你好:
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可贷金额为30万元;首次公积金贷款1-5年的月利率为3.333‰,5年以上的月利率为3.75‰。
一、购买自住商品房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2、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提供20%的购房发票;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提供30%的购房发票
3、身份证、结婚证等关系证明
4、用来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有价证券质押
二、如您购买的是二手房必须将房屋产权证过户后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房地产买卖契约》;2、契税发票、全额发票;3、身份证、结婚证;4、所购房的《房屋所有权证》[2014-9-17 14:5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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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有说没说]问:
我的个人信息和公积金账户上个人信息不符怎么办呢? [NO.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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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广]: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不完整或错误的,应到公积金服务中心办理变更(地址:市区中山东路26号建行京口支行二楼;大港新区新港西路26号中国银行大港支行三楼)。
办理变更时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登记表》(公积金中心网站www.zjgjj.cn下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
如果由单位经办人为变更人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变更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登记表》。[2014-9-17 15: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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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QUN]问: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单位已经连续亏损了,请问公积金可不可以缓缴? [NO.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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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广]:单位连续两年亏损,职工年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上年度年平均工资40%的,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欠缴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也可按规定申请降低欠缴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1)单位连续3年亏损,仅支付职工基本生活费的;
(2)因单位停业、停产、破产、解散、撤销等原因停发工资的;
(3)列入政府解困范围并领取解困金的。
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没有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的单位,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工会组织提出意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办理时应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工会同意该事项的决议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工会组织批准意见;
(2)单位停业、停产、破产、解散、撤销的证明文件,领取政府解困金的证明文件;
(3)相关年度经审计的单位财务报表及劳动工资情况表。
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继续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2014-9-17 15:0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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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SUNJINGLING]问:
我和老婆之前都办理过公积金贷款,都已还清。如果第二次购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利率多少? [NO.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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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婷婷]:网友你好:
1、目前镇江市以家庭为单位最多可以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在现行基础上浮10%,1-5年的月利率为3.6663‰,5年以上的月利率为4.125‰。
2、商业贷款领取所购房产权证后,商品房产权证日期在3年以内,二手房产权证日期在1年以内的,符合镇江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即时到原贷款受理银行申请将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
3、办理商品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
②全额付款发票
③身份证、结婚证
④商业贷款合同、还款明细、贷款余额证明
⑤所购房的《房屋所有权证》
二手房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房地产买卖契约》②契税发票、全额发票③身份证、结婚证④商业贷款合同、还款明细、贷款余额证明⑤所购房的《房屋所有权证》
4、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为申请转贷时商业贷款余额,且不能超过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最高金额。[2014-9-17 15:0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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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guojiajia]问:
我已购房,付了首付,现急需公积金贷款,可我公积金刚刚才开户,我能不能一次性补缴6个月啊?这样能贷款吗? [NO.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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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婷婷]:网友你好:
公积金贷款的必须条件之一就是贷款职工必须连续正常足额汇缴6个月,您一次性补缴6个月属于非正常汇缴,因此您目前暂时还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2014-9-17 15: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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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雪豹]问:
我在外地购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需要哪些材料? [NO.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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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婷婷]:网友您好:
根据镇江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公积金贷款相关条件的,在异地购买自住住房并拿到所购房的房屋产权证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必须提供镇江本地的房产作抵押或提供存单、国库券等有价证券作质押。[2014-9-17 15:1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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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zdu791105]问:
你好,听说公积金贷款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请问有什么不同,我们该如何选择? [NO.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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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婷婷]:网友您好:
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等额本金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逐月递减。
两种还款方式的区别:等额本金还款法在整个还款期内每期还款额中的本金都相同,偿还的利息逐月减少,本息合计逐月递减。这种还款方式前期还款压力较大,适合收入较高或想提前还款人群; 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还款额中的本金都不相同,前期还款金额较少,本息合计每月相等。这种还款方式由于本金归还速度相对较慢,占用资金时间较长,还款总利息较相同期限的等额本金还款法高,适合还款能力较弱的人群。[2014-9-17 15:1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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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小菜青青]问:
申请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报告的审核标准是什么?如果不是因本人因素造成的个信不良我该怎么办理? [NO.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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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贞]:网友,您好!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个人信用报告的审核标准是: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中连续24个月的信用记录,如在此期间的任何一笔贷款或信用卡还款连续拖欠3期(含)或累计拖欠6期(含)的,视为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中的准贷记卡连续24个月内,出现"1"和"2"标志,未出现"3"的,原则上不属于不良信用记录范围内。
因征信记录错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借款人出现贷款不良记录的,办理流程如下:
(1) 申请人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及相关部门出具的信用证明等书面材料,到市公积金中心贷款处申报信用核准手续,并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资格准入申请表》;
(2) 经审核同意申请人贷款的,申请人根据市公积金中心的批复并携带相关贷款手续到贷款承办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2014-9-17 15:1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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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呀糊糊]问:
我刚刚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并办理了公积金代扣。为什么我查公积金账户钱没少?是系统未更新?系统多长时间更新一次? [NO.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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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婷婷]:网友您好:
您签订《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协议书》后,还款协议是下月起生效,每月15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公积金账户上自动进行扣款还款,您查询时公积金账户钱没少应是还没到按月还款的批扣时间。
如您是在镇江市公积金网站上查询到相关扣款信息,公积金账户扣款的信息是在扣款成功后48小时内更新,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如您仍有疑问,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贷款银行现场查询。[2014-9-17 15:2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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