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镇江工商局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作为年度执法监管重点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8个月的打假治劣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此次整治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为目标,以“民生民意”为导向,重点查处“衣、食、住、行、用、服”等民生领域中普遍存在的制假售假、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主 题:打假治劣专项行动
   嘉 宾:    镇江工商局副局长赵剑萍
    镇江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处长曹军
    市场处副处长李晓晨
    商标处副处长孙喜
    消保处处长锁勇
    食品处处长范晓慧
   时 间:2014年8月7日下午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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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工商局副局长赵剑萍正在回答网友提问
打假治劣专项行动
镇江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处长曹军正在回答网友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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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点击“亚洲28365”在线访谈。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一直是老百姓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次访谈的主题正是针对这些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假治劣专项行动”。今天我们邀请到现场参加活动是分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的赵剑萍副局长、镇江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处长曹军、市场处副处长李晓晨、商标处副处长孙喜、消保处处长锁勇、食品处处长范晓慧,欢迎你们![2014-8-7 15:31:15]
[赵剑萍]: 各位在线网友,大家好!今天能有这个机会与广大网友一起交流,我们感到非常高兴!今天的访谈主题是“打假治劣专项行动”,我们将现场解答各位网友关心的有关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方面的问题,听取大家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和大家进行互动交流。 [2014-8-7 15:31:44]
[主持人]:赵局长,可能有很多网友对工商部门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方面的一些工作不是十分了解,请您介绍一下,好吗?[2014-8-7 15:32:38]
[赵剑萍]: 好的。打假治劣一直是我们工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工作,也是与民生、与百姓权益联系最紧密的工作之一。2014年,镇江工商局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作为年度执法监管重点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8个月的打假治劣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全系统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为目标,以“民生民意”为导向,紧紧围绕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稳步推进,按照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规范指导与严厉打击相结合的原则,强化执法力度,注重监管成效,重点查处“衣、食、住、行、用、服”等民生领域中普遍存在的制假售假、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着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2014-8-7 15:33:15]
[主持人]:专项行动有哪些特色工作?目前收到了怎样的效果呢?[2014-8-7 15:33:26]
[赵剑萍]: 此次专项行动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为重点,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展开。一是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民意征集活动。利用12315网络平台、指尖上的315“你点我检”栏目,以及《镇江消费》专刊向社会发布商品抽检意见征集表,对征集排名靠前的服装鞋帽、车用燃油、民用液化气等商品组织自检。二是开展社会问卷调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和行业开展了围绕“衣、食、住、行、服、用”六个方面的系列整治活动。三是针对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在服务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四是对市区范围内的主要小商品市场展开突击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全系统共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133件。 [2014-8-7 15:34:59]
[网友 晨曦]问: 本人在农贸市场有几次好像买到了有问题的食品,感觉像掺了化学品,不知道有什么简单方便的方法可以鉴别食品是否掺入了化学品吗? [NO.1]
[范晓慧]:可以通过观察颜色和分辨气味来行进辨别。比如说银耳,它本身是没有味道的,消费者购买时可以先取少许试尝,如果舌头有刺激的感觉,就说明该食品是用硫磺熏制的。而甲醛则一般隐藏在海鲜、肉制品、豆制品等食品中。甲醛泡过的食品形体比较大,而且色泽较浅,在吃的过程中,能明显感到入口爽滑,嚼起来特别脆。豆腐、米粉、鱼翅等食品则是吊白块的主要隐藏地,像豆腐、腐竹等本身含有自然颜色的食品,如果看上去特别白,则有可能掺入了吊白块。对于水产品来说,可通过看、闻、捏来鉴别,新鲜正常的水产品应该带有一些海腥味,加了吊白块的水产品则会有轻微的福尔马林的刺激味。当然,如需确定食品是否掺有化学品,还需经相关部门来鉴定。消费者如果对购买的食品存有疑虑,可以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2014-8-7 15:35:45]
[网友 cy77]问: 本人在市区小商品市场购物,经常会买到假货,请问工商部门有没有对小商品市场开展执法活动? [NO.2]
[李晓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粗制滥造、质量不能保证、价格低廉的小商品、小家电、箱包、数码产品、文具等,我局对全市各类小商品市场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明确职责,逐个市场清理、整治。并通过召开经营者行政约谈会,宣传法律法规,讲清危害,要求坚决停止销售此类商品,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目前,已对辖区8个小商品市场、两个小商品一条街进行了整治,共检查店铺400余家。对涉嫌侵权的12件皮包、鞋、皮带,涉嫌“三无”的床上用品98件、凉席用品70条、仿名牌汽车坐垫坐套60件以及一批无“3C”安全认证标识、无安全警示燃气器具实施暂扣,没收“三无”茶叶包装袋120余个,发出整改通知书22份,拆除“中国驰名商标”字样标识3个,立案查处13起,并针对现状制定了长效机制。[2014-8-7 15:38:16]
[网友 求知问解]问: 请问在日常生活中要如何防范假冒伪劣商品的侵害? [NO.3]
[锁勇]:一要注意辨假,认清商标及相关注册信息,并注意商品外包装,印刷是否清晰,色调是否纯正,批准文号是否规范。对存疑商品,可以登录相关政府网站、企业门户网站查询;二要不贪便宜,从正规渠道、规范门店购买商品,不要贪图小店、游商的所报低价,对价格远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应提高警惕,并且自觉抵制假冒,共同维护优良的市场氛围。三要善于维权,在购买商品时,应索票、索证,留下消费凭据,发现可疑商品后,可将相关物证,如发票、收据、商品内外包装、他人见证等,送相关政府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进行鉴定鉴别,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14-8-7 15:41:31]
[网友 9966xsmm]问: “驰名商标”、“免检”这样的字样现在还可以使用吗? [NO.4]
[孙喜]:今年5月1日起新实施的《商标法》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因此,各企业要对广告中仍沿用的“驰名商标”字样尽快整改,对于假冒驰名商标的,工商部门也将依法查处。同时,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废止了产品免检,同年国家工商总局也规定,在广告中禁用“免检”内容。因此,“驰名商标”、“免检”,以及“国家公认名牌产品”、“中国名牌”等内容都禁止在广告中使用。[2014-8-7 15:43:58]
[网友 gzms]问: 镇江工商“民意引领执法”的工作模式,具体是怎样开展的呢? [NO.5]
[曹军]:一是着力开展消费维权监管重点调查活动,根据当前消费投诉重点、热点问题,制作发布内容详尽的调查表,收集市民的反馈意见。二是在对调查活动过程中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汇总梳理的基础上,选择七到八个群众反映较集中的问题作为监管执法重点,每个问题组成一个专业小组,开展项目化执法。三是计划组织“维护消费者权益社会志愿者”队伍,通过吸纳一批有志于消费维权工作、具备各行业专业知识、熟悉“行业内幕”的志愿者,与工商执法人员配合行动,提高工商部门监管能力。四是召集相关企业单位进行行政约谈,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使监管执法方向正确、目标明确。[2014-8-7 15:46:43]
[网友 娟子]问: 走进各装饰城内,随处可见号称“中国厨电十强”,“十大衣柜品牌”,“中国法式家具十大品牌”这样的宣传语,难道真有这么多的十大品牌吗? [NO.6]
[锁勇]:1999年,国家工商总局就发布了《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通知》表明,除按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批准的各类带有评比性质的企业营销信息发布活动外,禁止在广告中使用排序、推荐、认定、上榜、抽查检验、统计、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所以,我们在这些建材家具广告中看到的有关评比、排序的广告语,除按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批准的外,都是不允许的。[2014-8-7 15:48:52]
[网友 smlliy]问: 小商品市场假货泛滥不能仅仅依靠有问题才治,工商部门是否应采取一些措施从源头上来预防? [NO.7]
[李晓晨]:这位网友说得很对,对此我局也采取了以下一些措施,重点加强行政指导,推动市场主办方落实相关义务责任,督促经营者诚信经营:
一是推广使用《小商品市场商品进场销售合同》,通过现场讲解培训,并指导市场主办方和市场经营户签订了该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小商品市场经营行为;二是举办了小商品市场的诚信经营签字承诺仪式,倡导市场主办方和经营者提高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托服务质量进行合法经营;三是制订《评选文明诚信经营户实施方案》,开展文明经营户评比活动,引导广大经营户抵制假冒伪劣,营造诚信文明的良好经营氛围。[2014-8-7 15:54:37]
[网友 一缕绿杨]问: 请问查看食品标签时要注意什么啊? [NO.8]
[范晓慧]:食品标签必须标识的内容有: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米、面、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食品、速冻米面食品和膨化食品等28类食品必须获QS食品安全认证方可生产,所以选购时应认准QS标志。[2014-8-7 15:55:42]
[网友 papa]问: 能解答一下哪些行为会构成商标侵权吗? [NO.9]
[孙喜]:《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2014-8-7 15:58:02]
[网友 菜菜斤斤]问: 本人在农贸市场买菜经常遭遇短斤少两的现象,希望工商部门多多重视,并采取一些有效举措。 [NO.10]
[李晓晨]:为打击农贸市场内缺斤少两、欺诈消费者的不法行为,积极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消费环境,我局近期组织专门力量,联合质监部门对市区37个农副产品市场进行了“鬼秤”专项整治。整治行动中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加装作弊装置或破坏计量衡器准确度的违法行为,并通过媒体对违规经营者进行曝光,在市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应该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4-8-7 16:03:39]
[网友 小伟]问: 假冒伪劣商品种类丰富,请问工商部门怎样确定整治重点呢? [NO.11]
[曹军]:镇江工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群众路线,从群众诉求出发,以民意引领执法,创新“项目化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效能。通过企业走访、关注网络舆情、开展问卷调查、行风评议等多渠道收集民意诉求,将服装鞋帽、流通领域食品、房地产市场、汽车、日常生活用品、服务行业六大关系民生的领域作为执法重点领域,有的放矢展开监管。[2014-8-7 16:06:27]
[网友 老先生]问: 我经常看到有些广告中出现一些认证标志,除了大家熟知的3C认证、十环认证等标志,还有一些诸如“中国节水认证”、“中国卫浴知名品牌”等认证标志,甚至还有一些仅有外文显示、并无中文说明的标志。这些认证标志到底是真是假,颁发这些标志的认证机构又是否真实存在呢? [NO.12]
[锁勇]:近几年来,市场上不断出现一些非法认证机构、协会,向企业发放认证标志,从中牟利。如曾经出现过的中国绿色市场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质量安全监管认证中心等,都属于非法认证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设立认证机构,应当经认监委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活动。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可要求商家出具相关认证标志证书,或登录国家认监委官方网站查询,以辨真假。[2014-8-7 16:09:59]
[网友 江风海韵]问: 丹徒高桥地区生产的雪地靴很有名,但听说并没有很好地打开销路,不知道工商部门对此都采取什么措施了吗? [NO.13]
[李晓晨]:我市高桥镇多年来一直注重发展雪地靴生产行业,近年来高桥镇的网络经济更是快速发展,针对高桥镇网络经济存在规模小、经营分散、行业自律缺乏等问题,我局和丹徒工商局联手,积极作为,以成立电子商务协会为依托,推进高桥镇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电子商务协会成立后,在工商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开展了会员诚信体系建设,初步建立会员信用档案,为下一步对电商开展信用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年4月协会还开通了电子商务网,网页设置“法律法规”、“信用公示”、“消费投诉”等栏目,以此来推动电商守法、诚信经营。通过推动电商协会的成立,高桥镇的网络交易投诉量近三年呈逐年下降趋势,消费者评价明显高于其他地区,网上销售额连续三年平均以30-50%的速度在快速增长,初步达到行业自律规范有序、电商守法诚信经营的目标。此举不仅增强了企业的商标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凸现了区域品牌特色,提升了产业品牌附加值。[2014-8-7 16:14:19]
[网友 swell0908]问: 请问工商部门近几年都查了哪些商标侵权的案子啊?有没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案例呢? [NO.14]
[孙喜]:今年4月,我局联合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近年来查处的部分商标侵权典型案例:(一)扬中耿某侵犯“金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二)丹阳市某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三)天津某管道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侵犯“HG(沪工)”商标专用权案;(四)丹徒区顾某擅自生产销售“UGG” 雪地靴商标侵权案;(五)丹徒区孔某销售侵犯“ ”商标专用权商品案;(六)镇江某味业有限公司侵犯 “镇江香醋”商标专用权案;(七)丹阳市李某销售侵犯“轻骑”商标专用权摩托车案;(八)丹阳市毛某销售假冒洋酒案;(九)“海昌”商标、企业名称竞合案;(十)芝华士控股有限公司诉被告姜某某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2014-8-7 16: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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