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灾后安全注意事项
注意防范灾难造成的安全隐患,避免次生灾害。如损坏的道路、建筑物、受污染的水、燃气泄漏、破碎的玻璃、损坏的电线、湿滑的地板等。
发现健康和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如化学品溢漏、电线倒塌、道路损坏、绝缘材料闷然、动物尸体等。
二、重返家园
(一)灾后临时居住
为解决灾后应急住房需求,学校、社区、公园、敬老院、红十字分会、志愿者机构等为不能回家的灾民提供临时避灾安置场所。注意从广播、电视中了解最近的避难场所有关情况,或登陆省政府应急办网站:www.gdemo.gov.cn了解最新信息。
(二)政府补助金
各地恢复重建的补助标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民政部门协调建设、国土等有关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对具体建房对象的补助标准张榜公布。建房的对象和补助标准确定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向确认的恢复重建户发放统一格式的恢复重建补助凭证,灾民凭补助凭证根据恢复重建的工期进度领取政府补助资金或实物,每次领取情况登记在补助凭证上。目前,省级对灾民全倒户每户补助5000元,市、县根据当地财力状况也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三)灾民住房重建优惠政策
地方政府将根据受灾实际情况,对灾民重建住房制定专项优惠政策,减免相关税费。
(四)回家安全注意事项
检查天然气。如果闻到燃气味或听到咝咝的声音,打开窗户并迅速离开。设法关闭外面的燃气总阀,从邻居家给燃气公司打电话。
检查电路系统。如果看到电火花或电线磨损,立刻关掉主保险丝盒或断路器的电源。
检查屋顶、地基和烟囱的裂缝。如果房屋看起来可能会倒塌,要立刻离开。
检查家用电器。如果电器是湿的,关掉主保险丝盒或断路器的电源,拔掉插头直到晾干。
检查水管和下水道系统。如果水管损坏,关掉总水阀。水质可能被污染,接到有关单位有关安全用水的正式通知后,才恢复使用自来水。井水需要在有关单位检验后才能饮用。
检查食品和所有生活用品。扔掉所有被污染的食品和生活用品。
消毒、清洗家用物品。给可能受到污水、细菌或化学品污染的物品消毒,清洗仍能使用的物品。
给保险代理人打电话。损坏的东西拍照保留,记录好整修和清洁所支出的费用。
三、保险索赔
如果您购买了个人住房险、家庭财产险、人身意外险等相关保险,要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减少损失。
四、帮助他人
(一) 捐赠
根据实际情况,给政府承认或指定的救灾组织、有关单位汇款、捐赠现金、物品。
(二)参加志愿者组织
关注新闻、最新信息,了解哪些地方急需志愿者。
切勿盲目前往灾区,以免扰乱当地援救工作。
前往灾区援助时,带上水、食物和灾区急需的各种应急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