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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三个改革” 
来源:镇江日报 时间:2018-04-02 [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 收藏]
 

  3月下旬,扬中市委启动第三轮巡察工作,3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模式,对该市发改经信委、物价局、住建局、人防办、文体旅游局、粮食收储中心等6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今年以来,扬中市纪委监委在监察、巡察、派驻“三个全覆盖”的基础上,聚焦主责主业,深化开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推动改革优势转换为治理效能以及持续净化优化基层政治生态方面取得一定实效。

  据扬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巫晓辉介绍,扬中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改革,一是深化监察改革,发挥“1+1>2”工作合力;二是深化政治巡察,发挥“利剑”震慑作用;三是深化派驻监督,发挥“前哨”和“探头”作用。

  扬中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深度融合,建立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和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模式。整合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在线索处置、证据转换、案件移送等方面,建立与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协调衔接机制。拓宽线索来源,注重从国土、规划等行政执法部门以及“扫黑除恶”“三治理一挂牌”等专项行动中收集违纪违法线索。完善技术保障和留置场所建设,与检察院交接测谎仪、手机取证仪、身心监护仪等设备,着手对留置场所改造升级,增设询问室、物证室、电子证据取证室等,满足留置案件办理要求。

  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聚焦“三大问题”,紧盯领导干部腐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违规选人用人等突出问题。扬中今年加大巡察覆盖面,计划安排5轮巡察,覆盖24个村(社区)和18家单位党组织,综合运用“下沉一级”工作法、专项巡察等方式,结合问卷调查、数据统计、事例解剖等方法,加强分析研判。每轮巡察结束后,既形成对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整体画像的总体报告,又形成对系统性、典型性、风险性问题重点画像的专题报告;探索以“组办接力”“交叉互查”的方式督查推动整改落实,巩固巡察成效。

  各派驻机构结合被监督单位特点,主动融入、积极作为,打造“常驻不走的巡察组”。建立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重点工作月度通报制度,对各组立案数、运用第一种形态了结数、问责数、信访办结数、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数进行统计,督促推动工作落实。积极探索用巡察的模式开展派驻监督,对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状况进行“深度扫描”,梳理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大力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筑堤行动”,全面排查被监督单位的廉政风险,通过“嵌入式”监督,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和有效监督权力运行。

  (陈薇 吴延华 徐心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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