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食药监局针对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从加强对“会议营销”经营单位和产品监管;加强对“会议营销”场地出租方的监管;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社会共治的监管氛围;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四个方面强化对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的监管。通过调查摸底了解全市保健食品会销现状,通过集中整治违法产品,规范经营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保健食品领域虚假宣传和欺诈销售等突出问题,营造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让守法经营不孤单、让违法经营存畏惧,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食药监部门提醒,凡是现场销售保健食品的,其销售场所均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所售保健食品必须是依法注册或备案的合法合格产品。非现场售卖的,要主动备案登记;以会议讲座等形式现场销售保健食品必须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场所内进行,必须向消费者出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等文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等、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涉及保健食品广告的,应当提供广告审查批件;不得夸大保健食品功能范围,不得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不得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孙霞 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