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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来源:镇江日报 时间:2018-06-29 10:21 [ ] 浏览次数: [ 收藏]
 

  记者昨天从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我市将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从2015年以来,按照国家和省政府部署,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已先后4次降低或者阶段性降低了社会保险费率,目前企业参加社保的单位缴费费率从33%降到29.94%,总体降幅10%左右,近几年降费累计降低企业成本近9亿元。

  从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继续阶段性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19%的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

  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继续阶段性执行1%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在保持工伤保险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以现行费率(含浮动后的单位费率、工程项目缴费比例)为基础,统一下调20%。下调后,市区工伤保险平均费率水平由1.17%降至0.936%。

  下调费率期间,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个月以下时,停止下调,恢复下调前的费率。费率下调前已征收的工伤保险费,多收部分将退回用人单位。

  据统计,今年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将为市区参保企业减少社保缴费14747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6827万元,工伤保险2520万元,失业保险5400万元,降费减收部分将通过上年或累计基金结余中消化,不影响各项基金平稳运行和参保人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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