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市出台《镇江市群星奖评奖办法》,首次设立群众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群星奖”评奖每两年一届,在音乐、舞蹈、戏剧、曲艺4个评奖项目中设金、银、铜奖16个,并颁发镇江市“群星奖”获奖证书。
根据《关于全市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管理办法》,我市设立群星奖,在今年举办首次群众文化艺术比赛,为参加江苏省“五星工程奖”筹备作品。
参加“群星奖”的对象为我市群众文化工作者和群众文艺爱好者创作和表演的作品,除市级专业文艺院团和专业艺术院校在校师生创作或表演的作品外,均可参加评选。参赛项目分评奖和展览两类,评奖项目为音乐、舞蹈、戏剧(含小戏、小品)、曲艺4类(不分老年、成人、少儿组别),展览项目为美术书法摄影类作品。
(熊敏 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