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副专员宋宏坤向扬中高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这既是江苏省范围内增量配售电公司第一张《电力业务许可证》,也是国家电网公司参股增量配售电公司的第一张电力业务许可证牌照。国家能源局资质管理中心副主任陈静,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夏勇出席仪式并讲话。国网镇江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潘勇、王文天及扬中高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等参加颁发仪式。
据悉,扬中高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于去年10月26日工商登记注册成功,同年11月10日揭牌成立,由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联合组建,是江苏省首家从事增量配电业务的混合所有制配售电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作为国家能源局依法赋予电力企业从事电力业务的法定凭证,是电力企业包括增量配售电企业开展电力业务的通行证。此次增量配电业务许可证的取得,标志着扬中高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正式具备试点区域内的供电营业资质,可以依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
扬中高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第一张增量配电业务电力许可证的颁发,在江苏电改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在江苏取得实质性进展。扬中高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的正式运营,有助于探索配售电公司市场化盈利模式,有助于创新服务方式,促进效率的提升,有助于释放改革红利,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