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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为消费者撑开权益“保护伞” 
来源:镇江日报 时间:2018-03-20 09:33 [ ] 浏览次数: [ 收藏]
 

  又是一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丹徒区宝龙商业中心北大门广场上人头攒动,由区市场监管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举办主题为“倡导品质消费,营造美好生活”的纪念活动在此拉开帷幕。

  宣传咨询台前,工作人员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传授识破假冒商品的技巧,讲解如何辨别生活中常见的假冒伪劣商品,并现场接受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事实上,建设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是丹徒区长期以来坚持的一项工作,仅2017年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和咨询115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8万余元。同时,该区通过打造消费监管体系,倡导诚信经营理念,构建消费生态环境,为广大消费者撑开权益“保护伞”。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消费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丹徒区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去年新增消费维权服务站15家,同时积极创新消费维权手段,促进企业信用监管与消费维权工作融合,运用企业信用监管平台汇集的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提高维权有效性。

  2017年1月,区市场监管局对某超市检查时发现,该超市存放的洋河酒“海之蓝”60瓶、“天之蓝”24瓶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经现场鉴定为侵权假冒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没收了该超市涉嫌侵权的84瓶酒,并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同年8月,区市场监管局对某公司生产的儿童安全座椅进行抽检,发现其中规格型号为LB-526的儿童安全座椅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没收这一规格批次的全部儿童座椅94台,并处以9万元罚款。监管重拳,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近年来,丹徒区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去年创建省级放心消费单位2家,市级3家。同时,该区积极探索诚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的具体措施,进一步营造诚信经营社会氛围。2017年6月,辖区某药业公司在其网站宣传时使用“国内最大、国内唯一”字样,涉嫌虚假宣传,违反了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4万元罚款。同年10月,区消委会接到一消费者投诉,反映其在某美容店购买的预付卡在使用时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经消委会现场调查和调解,责令商家退还未消费的预付卡金额,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诚信经营的倡导,维护了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了全区的营商环境。

  培育良好的消费生态环境对促进区域发展至关重要。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该区推出一系列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逐步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配合政府“清风行动”,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在人员集中的社区举办“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当面宣传、提供业务咨询等方式向群众介绍非法集资活动的种类、形式、危害等相关知识,提高群众识骗防骗的能力。围绕消费热点,加大宣传《消法》《消保条例》《食品安全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倡导“绿色、文明、诚信、健康”的消费文化。联合交通、物价、商务等部门,组织辖区内相关汽车4S店、维修单位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汽车“消费文化”主题宣传活动。开展“送法五进”咨询服务活动,把《消法》、食品安全等法规送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市场。深入宣传《消法》,弘扬“3·15”文化,不仅提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水平,更在全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高经营者的诚信度和消费者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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